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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9-10-30瀏覽:2610次
靜電防護的基本防護措施
1、減少靜電荷產(chan) 生
(1)在靜電危險場所,屬於(yu) 靜電導體(ti) 的物體(ti) 必須接地。對金屬物體(ti) 應采用金屬導體(ti) 與(yu) 大地做導通 性連接,對金屬以外的靜電導體(ti) 及亞(ya) 導體(ti) 則應作間接接地。
(2)生產(chan) 工藝設備應采用靜電導體(ti) 或靜電亞(ya) 導體(ti) ,避免采用靜電非導體(ti) 。
(3)對於(yu) 高帶電的物料,宜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適當位置裝設靜電緩和器。
(4)在某些物料中,可添加適量的防靜電添加劑,以降低其電阻率。
(5)在生產(chan) 現場使用靜電導體(ti) 製作的操作工具應接地。
3、帶電體(ti) 應進行局部或全部靜電屏蔽,或利用各種形式的金屬網,減少靜電的積聚。同時屏蔽體(ti) 或金屬網應可靠接地。
4、在設計和製作工藝裝置或裝備時,應避免存在靜電放電的條件,如在容器內(nei) 避免出現細長的導 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的高速剝離等。
5、、控製氣體(ti) 中可燃物的濃度,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。
6、限製靜電非導體(ti) 材料製品的暴露麵積及暴露麵的寬度。
7、在遇到分層或套疊的結構時避免使用靜電非導體(ti) 材料。
8、在靜電危險場所使用的軟管及繩索的單位長度電阻值應在1×103Ω/m~1×106Ω/m之間。
9、在氣體(ti) 爆炸危險場所禁止使用金屬鏈。
10、使用靜電消除器迅速中和靜電
(1)靜電消除器是利用外部設備或裝置產(chan) 生需要的正或負電荷以消除帶電體(ti) 上的電荷。
(2)靜電消除器原則上應安裝在帶電體(ti) 接近髙電位的部位。
(3)消除屬於(yu) 靜電非導體(ti) 物料的靜電,應根據現場情況采用不同類型的靜電消除器。
(4)靜電危險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靜電消除器。